池州市旅游学校机动车、非机动车校园停放暂行规定

发表时间:2020/08/13 14:00:18  浏览次数:9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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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旅游学校机动车、非机动车校园停放暂行规定

根据县文明创建有关文件精神和学校文明创建的要求,现就师生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作如下规定:

一、学生自行车停放

学生自行车一律有序停放在学校进门主干道上坡右侧车棚内,做到停放有序、文明出入。对无序停放的车辆由文明督查志愿者暂扣并交学生处处理。

二、学生机动车、电动车停放

 1. 2号教学楼各班级学生车辆应从西大门进入学校,车辆应有序停放在西大门右侧车棚内,做到停放有序、文明出入。对无序停放的车辆由文明督查志愿者暂扣并交学生处处理。

 2. 3号教学楼各班级学生车辆应从北大门进入,车辆有序停放在食堂前面的2个车棚,做到停放有序、文明出入。对无序停放的车辆由文明督查志愿者暂扣并交学生处处理。

三、教师车辆停放

1.教师的车辆应停放在在食堂和5号楼之间的车棚以及1号教学楼与9号楼之间的车棚,做到停放有序、文明出入。

2. 教师的机动车辆车应停放入位,严禁任性停放,尤其不得在学校的主干道上停放(不含设立的停车位)。

广大师生应积极宣传并共同遵守上述规定,停放合规、文明出入,打造平安校园。

四、进入校园的校外公务车辆参照执行上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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