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旅游学校学生安全守则

发表时间:2020/08/13 13:06:48  浏览次数:932  
字体大小: 【小】 【中】 【大】

池州市旅游学校学生安全守则

为增加学生的安全意识,保护全体同学们的人身安全,做好自我保护工作,特制定本守则。

1.不准带有安全隐患的物品进入校园,如:刀子、弹弓、针管、鞭子、匕首、钢管、铁锤等,以免威胁他人人身安全。

2.组织学生外出活动等必须经学校同意,活动时,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要有专人负责安全工作,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3.教室无人时要锁门,寒暑假要关好门窗。宿舍的钥匙要妥善保管,不能借给外人使用;教室钥匙应由专人保管,未经同意不得私自配换。

4.个人钱及贵重物品,应妥善保管。晒在室外的衣物,夜间必须收回,如有遗失,应报告宿舍管理员。

5.学生要经大门进出学校,严禁攀爬学校的大门。严禁翻越围墙、攀爬树木、单双杠、篮球支架等危险范畴的建筑和其它设施。不得坐在栏杆、扶手和窗台上,不准爬楼顶等高然建筑物。

6.课外活动期间,不准在凉台、楼梯、走廊等处打闹、跳跃或推搡;不准趴伏于高层楼梯栏杆处向下俯看,做危险动作;不准猛关门窗;不准在校园里追打投掷砖头、石子、木棍等危险物。上下楼时要有序,不拥、不挤。

7.不准私自乱接乱用电器,不准私自更换灯泡,不准碰触任何电器设备。发现用电设施如开关盒、线路损坏或裸露,要立即报修,并保护好现场,不准触动,以免发生意外。

8.打扫卫生时,日光灯和二层以上的窗户玻璃外侧可不擦试,以免发生意外。

9.不准吸烟,不准在宿舍点蜡烛,以免引起火灾。

10.不准在宿舍内存放易燃易爆、易腐等危险品;严禁携带管制刀具;一经查出要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11.遵守校园秩序,不准私自外出,学生在校内学习和外出实习期间,不得私自下河游泳,否则造成人身安全事故,概由本人负责。

12.按时返校,不准私自容留外人住宿。学生晚上一律按时就寝,晚归者要服从学校执勤人员和宿舍管理人员的询问、登记。不得在外留宿,特殊情况需在校外住宿者应征得班主任同意。

13.严守交通规则,不搭乘无牌、无证、超载等非法或不合格车辆;不骑机动车或电动车、滑板车上下学。

14.楼梯口、门厅、门前禁止停放自行车等杂物,以免堵塞交通,引发事故。

15.学生无论在校内或校外,都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准赌博、不准酗酒和打架斗殴,一经发现要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要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16.走读学生要按时到校、按时回家,不要在往返学校途中逗留或放学后滞留在学校。途中因故逗留学生要及时告知家长和老师;周末不回家的住校学生必须在征得家长同意的前提下向班主任提出申请并报学生处批准。

17.上学、放学途中,学生应有较强的安全意识。不要与陌生人接触,不上陌生车辆,不走偏僻黑暗道路,不置身险境,家在同一方向的本校同学尽可能结伴同行。

18.不得以大欺小、以强凌弱、敲诈勒索;不准威胁他人,不准强借或威逼索要、抢劫他人财物;不得偷窃他人财物;不允许学生之间拉帮结派,野蛮霸道处理问题;不得找其他学校学生或社会青年解决所谓同学之间的矛盾;不得发泄私愤恶意报复伤害他人或破坏他人财物。

19.上课期间不准和非直系亲属外出,谨防坏人伤害、绑架、拐骗。未经班主任、大门口值班教师批准,不准出校,更不允许擅自离校;不准与陌生人接触或跟其出走,不要接陌生人的物品,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校长或老师。如发生重大意外事件,不要惊慌拥挤,服从指挥,有序撤离。

20.劳动大扫除时,使用劳动工具要注意安全,禁止拿劳动工具打闹追逐,碰伤他人;擦门窗要特别小心,防止被划伤;不得用湿手、湿布擦拭带电的日光灯,电器插座等,谨防触电。

21.进入校门要自觉下车,校园内不准骑自行车、电动车。车辆要按指定位置整齐存放,同时要落锁。不慎碰倒别人自行车,应自觉扶起。


学校地址:池州市青阳县蓉城镇庙前路432号        电话:0566-5030691

版权所有:池州市旅游学校 皖ICP备14007489号 皖公网安备3417230200007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