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旅游学校学生操行评定办法

发表时间:2020/08/13 13:07:22  浏览次数: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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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旅游学校学生操行评定办法

为了加强学校的德育和管理工作,强化学生的养成教育,全面科学地评定每个学生的德育水平,规范学生的日常行为,促进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根据《中学生守则》、《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要求,对学生德、智、体各方面的表现情况进行量化考核和评定,以加强校风校纪建设,提高全体学生的综合素质,特制定本办法。

一、学生每人每月操行基础分为80分,考核过程中的加分和扣分在此基础上进行累加和扣除,最终计算出当月的操行分。每学期德育学分满分为5分。

二、操行考核的内容包括出勤表现、遵守纪律、文明素养、仪容仪表、内务卫生、爱护公物、好人好事、违纪处分等日常行为规范的表现(考核细则附后)。

三、操行每周累计一次,每月汇总一次,期末总评平均一次,计算学期操行得分,每个班级可根据学校操行评定考核的相关规定,制定班级具体的实施细则,由班主任、班委会、团支部组成人员分类进行考核并根据每个学生的实际表现情况给予评定。

四、操行考核应公平、公正。每一项加、减分必须要有依据来源,并要有严格的原始登记,每学期学生的德育学分如实记入班主任工作手册,并送学生处备案。

五、每月考核结果须公示。班主任对学生操行评定情况进行每周点评,每月小结,学期总评。对操行表现突出同学要及时给予表彰,优先参评“文明学生”、“三好学生”,对问题突出的学生进行重点教育,从而抓两头带中间。

六、操行等次按每学期考核结果分优秀(90分以上)、良好(8090)、合格(6080)、不及格(60分以下)四个等级,记入个人学籍档案。

德育学分方式:

一学期操行积分占60%,评议分占40%(其中班主任评议占20%,任课教师评议占10%,本班学生评议占10%)。

德育积分和评议两项之和达85分(含85分)以上:德育学分计5分;

70分(含70分)以上:德育学分计4分;

60分(含60分)以上:德育学分计3分;七、操行评定结果的运用。操行评定结果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学生就业推荐和评优的重要依据。

1.班级操行评定平均分为优秀的,学校优先安排就业,并向用人单位重点推荐。同时,学生毕业后,需要二次就业的,学校根据个人意向给予推荐。

2.订单培养班级的学生在操行评定中表现突出的,由学校向用人单位推荐,从优安排工作岗位。

3.操行评定不合格,或者班级操行评定排名最后10%名次内的学生,学校不予推荐就业,或根据学生后期表现由学校最后安排推荐。

4.各类先进个人的评选,操行评定须为良好以上。

5.操行分不及格者,国家助学金缓发。连续两个月操行分不及格的,不享受校发助学金并通知家长到学校配合教育。

6.期末考试不及格课程超过学籍管理规定,且当年操行评定不及格,予以试读或留级。操行评定连续两学期不及格,且班级排名连续倒数前三名者,劝其退学或开除学籍。

八、学生处有计划地对操行行为差的学生举办德育学习班,加强与家长的联系,促进后进生的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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